想想,"資格"這兩個字,該如何ㄑ判別.... 有資格去愛,有資格去放手,有資格去遺忘,有資格去擁有.. 所有的資格都不同,也許是靠自己去定義的吧! 資格,我把它定格在簡單中.... "只是簡簡單單的愛過, 我還是我, 簡簡單單的瘋過, 就不算白活" 簡簡單單的愛過了,只是,那可不一定吧~~ 說了也不怕笑自己,我的簡單是很難的,因為我自己也沒有實踐過 從來沒有把這個定義用在愛情....唉~ 真是個笑話的定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