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分類:文章創作 -> 散文小品    頁面刷新 | 本篇瀏覽:( 1199 )
message    add friend    gender `` 小敏 ω 寫於 2006-05-26

mood [原創]愛情,以什麼來定義?

愛情,以什麼來定義?

我想,

是感覺。

以感覺來定義愛,

有多深、有多真。

如果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別強求,

因為愛他,就給他想要的。

如果要堅持,

那就要堅持到底,

默默守護,不給他困擾,

讓他感覺到愛,

或許會有機會。

若是被自己不愛的人愛上,

別躲他,

緣分感覺,是沒有規律的。

如果要拒絕,

那就要拒絕到底,

讓他傷心,又給他希望,

只是雪上加霜,

更重的傷罷了。


2006-05-27 00:30:40
a豆  so ga 呵呵︿_____︿
2006-05-27 10:25:08
是押 默默的 沒什麼不對 因為它是你喜歡的人嘛 相信自己的感覺 就對了!! 加油噢 :)
2006-06-15 10:56:04
好的文章~我把他存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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