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受不了先生的債務壓力
所以我選擇離開夫家搬回娘家
但現在夫家的人不願意讓我協議離婚
反而還給我一個罪名"拋夫棄子"
我承認我虧欠孩子跟婆婆
但他們家的人又憑什麼罵我
有誰可以幫我嗎?
如果他們要告我"拋夫棄子"
我會怎樣呢?須要賠償什麼?需要承擔什麼?
我可以以先生信用破產並且我又替他擔保而導致自己背負債務
這一條來訴請離婚嗎?勝訴的機會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