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可以忘掉從前的林林總總,但想起還是很痛。12年的時間,你竟可為了一個小女生而放棄我們多年來的感情,離婚口出惡言,要我死就去外面死等等難聽的話。我一直忍,但你已不愛我了,我們之間已出現裂痕。在你的逼迫下我簽了離婚協議書。當下的我並沒哭,但為何你會哭呢?是你要的結果不是嗎?我也成全了你們不是嗎?最不捨的是小孩,每想起他我心好痛,今天錯的人並不是我,為何你們要阻止我看小孩呢?算了,小孩長大一定會明白是誰對錯。說再多都沒用了,至少目前自己過的還不錯 也謝謝前夫讓我成長許多,讓我知道該如何在跌倒中如何的再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