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求幸福,而非約束
是什麼時候人要接受婚姻的束縛,這種的約束是兩性在強制對方不能離
開;就算感情淡了、沒了,生活中剩下的只有無奈的抽插運動來滿足單方
面的生理需求,卻依然被捆綁住,像被囚禁的鳥,只想往外飛......
很多人都認為結婚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愛一個就要與她/他結婚,表示
你/妳對這段感情負責;真的如此嗎?唯一證明婚姻有存在的價值是愛
情,當這感情不在時,婚姻是否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感情何時變得如此
狹隘?說穿了,婚姻制度只是這個大男人主義社會下,一個束縛的工具而
已,自私的將認為屬於自己的東西套牢;女性從小就被教成要是一個遵守
婦道,三從四德的女子,像是個生孩子的機器一樣,自己的喜怒感受都被
壓抑,若另一半浪漫算妳幸運,若另一半冷淡也只有忍耐。
大部份的人都誤解了婚姻的真正意義,認為結了婚就跟他一輩子了;錯了
吧!結婚的真正意義是因為有了愛,是想要分享彼此的生活,而非介入;
享受擁有彼此的快樂,而非佔有;想要給對方幸福,而非約束;是真心要
給對方幸福,而非痛苦;人一輩子都在一直追尋快樂,愛上一個人,是因
為對方能給妳快樂,結婚是因為要持續這種快樂,就算未來的日子少了些
許浪漫、溫柔與體貼,但依然會感覺到幸福,這才是婚姻吸引人的地方
吧!
許多人認為結了婚後,一些結婚前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結果反而是越積
越深。很多的夫妻在婚後才發覺不合適,甚至才發覺自己並不愛對方,當
初結婚的理由只是同情對方為自己付出那麼多,誤把同情當成了愛,在多
年以後遇上了相愛的人,也只能”恨不相逄未嫁時”了,還記得”人間四
月天”裡,張幼儀說的話:
『我可以不要你的愛,可是,我是你的人』
如果婚姻生活走到了這個地步,那再苦撐下去實在是人間最慘的事了,人
要負責的是感情、是自己,而不是那不公平的婚姻制度;如果你/妳現在
有婚姻上的困擾,就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去過吧~分手總有千百個說不過
去的藉口,但愛上一個人卻不需要理由,給自己離婚的藉口,重新追求自
己的生活,這才是正確的路,再拖延下去,對雙方都是永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