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比較差異
籃球不打延長賽一場總上場時數240 min
如果一場比賽得分用110
明星球員打40 min加上得30分,上場比例占整場約16.6%,得分占27%
一名好的明星防守球員一樣打40 min,在籃板跟火鍋等數據大約也能占到20-25%
MLB一場比賽總打數用30估計,投球局數9局來算
如果一場得分4分
明星打者一般就是4個打數加上得0.8分,上場比例占整場約13.3%,得分占20%
一個好的投手,在一場投到6局,大約能占66.67%
0.8分是用130分打點平均分到162場估計
但是在NBA,選手10場一般能出賽9場,不過在MLB,打者可以維持這比例,投手10場只能出賽兩場,因此好投手影響力就被稀釋到約13.3%左右
所以回到上面計算,如果要跟NBA影響力接近
好的打者可能要多一打數,這樣0.8*1.2=0.96,的確得分比例就貼近一點
但是投手因為出賽限制,看來好的投手就是無法跟NBA防守球員一樣幾乎整場都有影響力,因此沒提供高品質的局數就還是無法貼近NBA的情況
以上,提供參考
※ 引述《bigsox (襪子李)》之銘言:
: 看到NBA一開季就有球隊開始坦了雖然最後還是要抽樂透籤,想到中職或MLB球隊如果開坦是
: 不是比較沒用,就算選到狀元但是養成很重要
: 還有棒球比較沒辦法像籃球靠一兩個人打天下,看到富邦幾乎連年狀元,雖然近兩年有台鋼
: ,但是拿到的新秀比較沒辦法馬上展現天賦,棒球開坦的效益是不是比較不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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