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政院修正運彩條例 重懲脅迫假球者、營利犯加重處罰
: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台北即時報導
: 假球案曾重創中華職棒,退役選手周思齊過去曾自曝被黑道脅迫打假球。為避免憾事重演,
: 行政院今天拍板「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增列以強暴、脅迫妨害賽事公平因此致人
: 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5000萬元;加重營利犯罰則,違者最重要坐牢10年、罰5000
: 萬元。
: https://bit.ly/43iWXKF
隔壁棚台籃今天出了個新聞,應該是這個條例第一次被引用?
雖然版上沒什麼討論,我自己也沒在看台籃
但作為小時候經歷過05-09那一波假球的球迷,那種心碎的PTSD又冒了出來
想借這篇舊聞,好奇大家對於這個條例能否真的扼止假球的看法
難得中職花了十多年回到了這般榮景,明年WBC若打得好有機會再創高峰
真的不希望有什麼漏洞助長了這種狀況發生...
抱歉前言寫多了,如果參考法院對此案一審的結果
雖然滿多球員都被判了4-7年不等,但是看起來也就是沒入不法所得而已
二審如果認罪說不定還可以獲得緩刑
基本等於打假球以後只要繳回不法所得,然後就沒事了
看看 Clase 和 Luis Ortiz 可能要被關幾十年,感覺這種力道才有機會扼止組織介入假球
不然連業餘籃壇都可以靠假球賺到這麼多錢,關注度更高的中職組頭能出的金額肯定更高
在不用付起額外賠償的狀況下,好像根本沒有扼止作用阿
就不知道法律能做到的極限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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