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 文章代碼(AID): #1gEyFuEI (Beauty)
業已刪除並退文
經查內容多處違反板規
(二) 張貼他人照片,當事人 (或經由當事人委託) 可來信要求刪除,
非本人同意公佈之照片亦同 (抓圖 他人相簿) 平面、電子媒體發布之新聞
或報導,板主可斟酌是否需視為公眾人物回絕刪除請求。
<初犯直接刪文,累犯退文並水桶一個月。推文第一次水桶一個月,累犯得以加重>
偷拍之照片,板主逕自刪除。表演者除外。
[註1] 為保障個人肖像權,要求板主砍除文章者,無須是相片主角本人,
其朋友等相關人等亦可代為要求,但必須舉出相當證據。
證據請寄至板主信箱。若要檢舉貼文者造成其不悅者,需為相片主角本人。
若為累犯疑似陷害報復之文章,則不在此限。
(四) 於板上爭吵、謾罵、明批暗諷,揪眾鬧事,無證據指控他人。
<退文,推文違規者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者水桶加重。推文亦同>
(八) 空白文,廣告文,張爸文,心得文,非表特文,衝人氣文,注音文,政治文,
歧視文,洗錢文,引戰文,陷害文,病毒文,不當標題之文章,重複文章,
以上等包含且不限於之文章等。
<退文或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累犯者水桶加重>
8.陷害文:
(1) 因私人紛爭,將當事人照片PO出者。
(2) 若任意將非本人之照片以挑戰標題發文,加重其審核標準。
(3) 多次經當事人提出檢舉,張貼連結造成不悅,視為陷害文。
(十) 意淫、侮辱文字或圖片、動圖等,或是歧視性推文或對人不尊重之用語;
以及意圖用與題目非相關圖片讓人聯想而達成意淫、侮辱或嘲笑當事人之效果。
含不限於以上者。
<退文,推文違規者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者水桶加重>
該文章違反多項板規,合併退文並水桶 18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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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在蔘氫上班) ║(一年後我在台北車站要飯) 我的專業來自蔘氫
讓我們歡迎 藍鑽階級的副總 ║
⊙ ╯ = = 哇~~ 哇~~ ║ / \ 施捨一點吧 ═川 σξ 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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