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爬蟲再盜《壹蘋》!PTT「創世神」杜奕瑾遭法辦 旗下「迷音」爽抄逾250篇「獨家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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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nextapple.com/life/20251219/6FFCB8F55781BC5D3F473E9FA0E9FC0D
壹蘋
記者陳浩介
專業新聞網站《壹蘋新聞網》的內容遭「迷音Miin」網站大量盜用!PTT創辦人杜奕瑾創辦
的台智擎股份有限公司,推出號稱以AI技術整合24家電子媒體新聞內容的「迷音Miin」網站
及APP,未經授權違法盜取《壹蘋》超過250則新聞報導內容,擅自重製、刊載用以提供其會
員閱讀與討論,嚴重侵害《壹蘋》的內容價值與收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至少可處3年徒刑
及併科罰金。《壹蘋新聞網》所屬龍丞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已保全相關證據,向刑事局正式提
告,堅決捍衛著作權。杜奕瑾與台智擎現任廖姓負責人日前已到案說明,訊後被依違反《著
作權法》函送法辦。
今年九月,《壹蘋》法務人員發現「迷音 Miin」網站及APP盜用大量《壹蘋》新聞內容,內
容涵蓋娛樂、生活、政治、社會等類別,包括「壹蘋10點強打」及狗仔獨家直擊,還有各類
獨家爆料和專訪,以及各種爆料、娛樂、社會新聞,就連最新的「蘋果愛美獎票選」都未經
授權盜用;《壹蘋》調查發現,「迷音 Miin」網站未經授權重製刊登超過250則新聞內容(
含文字與圖片),數量還在持續增加。
其中由《壹蘋新聞網》特勤中心事先經過地毯式搜索,才得以完成大S葬禮的獨家直擊,經7
個月來陸續前往生命園區,拍攝到具俊曄「現代守墓人」的至情至愛。還有其他過去由特勤
中心完成的獨家直擊畫面,就連權威且具公信力的韓國公共電視台(KBS)都循正常管道來
洽詢使用大S、李玟、高以翔長眠金寶山之影片授權。但「迷音 Miin」說偷就偷、說用就用
,連《壹蘋》新聞內的註明的「《壹蘋新聞網》著作權聲明、#著作財產權、#獨家」都可以
置若罔聞。
此外,《壹蘋》籌畫、執行長達半年的首屆「蘋果愛美獎票選」,「迷音 Miin」照樣爽抄
、盜用、未問授權,就把別人辛苦耕耘的成果,當作它們網站與APP的營利日常。再者,《
壹蘋》擅長的「壹蘋10點強打」、獨家踢爆,如「壹蘋10點強打|美女抽脂竟洗腎!腿冒血
泡、腳趾壞死 恆美學醫美診所甩鍋『麻醉團隊是外包』」,不肖網站也是「整碗捧去」惦
惦用,根本不把「著作權聲明」當作一回事,囂張行徑可見一斑。
《壹蘋》持續追查發現,「迷音 Miin」網站及APP是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Taiwan AI Labs
_台智擎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專屬台灣人的社群平台,對外強調獨家AI技術「整合訊息」,
沒想到竟是利用AI爬蟲程式,未經授權擅自抓取並重製、刊載《壹蘋新聞網》與其他媒體內
容;而該公司創辦人正是被鄉民稱為「創世神」的PTT創辦人杜奕瑾,不但是資工領域高學
歷的高知識份子,也是網路世界意見領袖,更是政界關係良好的白領階級,致力AI發展竟然
公然違反著作權法。
《壹蘋》日前持相關證據前往刑事局對「迷音 Miin」網站的母公司「台智擎」提出違反《
著作權法》告訴,其創辦人-被鄉民稱為「創世神」的PTT創辦人杜奕瑾與台智擎現任負責人
廖群先後於近日到案說明。據悉,2人承認「迷音Miin」確實會抓取各家媒體的新聞至「迷
音 Miin」網站,但「否認」有營利行為。有趣的是,除了《壹蘋》捍衛自身著作權提告外
,也有其他家媒體對杜奕瑾等人提告,顯見其侵權行為已非首樁。熟悉《著作權法》的人士
也稱,杜等人以「未營利」來規避侵權事實,但讀者透過「迷音 Miin」點進去的流量都在
該網站內,等網站流量衝高,勢必會有廣告、業務合作等營利行。
其實《壹蘋》今年已多次發現不少網站涉嫌侵權行為,大規模盜用《壹蘋》新聞內容和影像
、圖片,均已提出法律行動。為杜絕《壹蘋》遭AI爬蟲違法侵權行為,《壹蘋》蒐集相關侵
權證據,以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一項之規定,嚴重侵害本公司之權益,對台智擎股份有限
公司之代表人及所屬相關人員提出著作權告訴。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重製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
金。如果重製一則新聞是一項犯罪行為,「迷音 Miin」網站及APP違法重製超過250則新聞
,將可追究併罰的罪責;而且「迷音 Miin」網站及APP基於蒐集《壹蘋》新聞內容才能推銷
其網站與APP營運,已屬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絕非單純個人合理使用範疇,相關罪責依法
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壹蘋新聞網》強調,新聞內容皆為編採團隊辛勤產製,未經授權不得重製或轉載。對於任
何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之行為,將依法追訴並持續蒐證提告。同時也呼籲讀者,若想閱讀最即
時、最完整的新聞,應直接前往官方網站(https://news.nextapple.com)瀏覽,以免受低
劣品質的仿冒內容誤導。
言珣法律事務所林柏仰律師表示,行為人利用「爬蟲程式」為工具取得他人網路文章、新聞
報導等著作物,並以複製方式將該等著作物內容置於網路上供大眾觀覽,可能涉及著作權法
「重製」、「公開傳輸」等行為;另如有改寫其內容,亦可能涉及「改作」行為。依照相關
解釋函文及司法裁判意旨,行為人如果不符合相關合理使用規定或沒有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等法律規定,而需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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