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1933年德國《授權法》的通過,是 希特勒 從民主體制轉向獨裁統治的關鍵轉折點。
: 為了確保這項能賦予政府「立法權」與「修憲權」的法案通過,希特勒在法律程序上
: 進行了精密的操縱,特別是針對共產黨議員的排除與計票方式的變更。
: 第一步:肉體排除(非法拘捕)在法案表決前,希特勒利用2月27日的「國會縱火案」
: 為藉口,發布了《國會縱火法令》,開始大規模逮捕共產黨人。
: 第二步:修改議事規則這是最關鍵的政治操縱。
: 為了防止反對派透過「集體缺席」來造成流會(使出席人數低於432人),
: 希特勒與議長戈林在表決當天強行修改了國會的議事規則
: 規則變更: 規定任何「無故缺席」或「被政府拘留」的議員,在計算法定出席人數時,
: 視同「在場」;但在計算法定總席次時,他們的席位則不予計算。
: 這產生了兩個對納粹極其有利的效果。
: 確保法定人數: 即使共產黨員和部分社民黨員被關在牢裡,
: 他們仍被「算作出席」,確保會議合法召開。
: 降低表決門檻: 透過將共產黨的81個席次從總數中「剃除」,國會的總基數從647
: 席降至566席。這樣一來,達成 2/3 贊成票所需的票數從432票降到了約 378票。
: 授權法通過後,德國國會名存實亡,希特勒獲得了無需經過國會、直接繞過
: 總統簽署即可制定法律的權力,正式開啟了納粹德國的極權統治。
: 請問上面這段好有既識感,感覺好像在哪看過? 有人知道嗎?
https://imgur.com/a/N9um60S
中華民國憲法(修訂六版):
「我國憲法受二十世紀憲法典型代表──德國威瑪憲法影響甚深」
德國威瑪憲法在排除其他議員表決權後正式邁向獨裁名存實亡
難道中華民國憲法也要走一樣路線嗎?這是什麼歷史的趨同演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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