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生技槍殺4人李鴻淵今判3個死刑 更一審「一致決」判死理由曝光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 /台中即時報導
南投縣男子李鴻淵在4年前持3把手槍闖入康建生技公司,槍擊負責人賴敏男、胞弟、女兒
等5人,釀四死慘劇,一、二審都判處李3個死刑,最高法院以此案鑑定未做更生教化可能
性,發回更一審,更一審委由南投草屯療養院做更生教化可能性鑑定報告,結論顯示李有
復歸社會可能性,但檢方認為,該鑑定報告在方法、依據、素材、效期都有缺陷,主張揚
棄,更一審今審結,仍判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理由更說明,此次合議庭判死是
「一致決」。
更一審指出,李鴻淵對賴敏男女兒等3人犯下殺人罪,都是「行刑式槍決」方式,殘忍殺
害,不僅直接剝奪多人的生命權,更導致被害人的家庭破碎,家屬受有此生難以平復的創
傷,各均該當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所指「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
更一審也說,關於其品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犯後態度等部分,都無從作為從輕量刑
的依據;且無從合理期待其可透過矯治教化而降低再犯類似最嚴重犯罪風險可能性,而有
不得已必須剝奪其生命,使之永久與世隔離之必要,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
意旨。
更一審審認,此次更一審合議庭是由審判長法官石馨文、陪席法官賴妙雲、受命法官陳宏
瑋組成,經評議後都「一致決」認定,李鴻淵對賴女等3人犯下殺人罪,都判處死刑,以
符罪責相當,均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此案在辯論終結時,李鴻淵曾情緒激動,不顧法警制止,當庭向被害人家屬委任的兩名律
師下跪,痛哭失聲,李說「我知道錯了,我知道不能殺人,我不知道現在要說什麼,希望
律師替我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不管法官判什麼,我都接受,下輩子再替被害人家屬做牛做
馬」。
檢警調查,南投縣男子李鴻淵(59歲)曾任職康建生技公司,因李認遭前雇主、同事等人
欺負,事隔8年後,在2022年7月14日持3把槍闖入該公司,涉嫌槍殺負責人賴敏男胞弟、
女兒、劉姓課長、張姓女行政主任等4人,賴敏男被開兩槍重傷,雖就醫撿回一命,但已
喪失語言與認知能力。
此案在2023年5月、12月由南投地院、台中高分院審結,都判處李鴻淵3個死刑,全案由最
高法院今年5月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審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585149
一致決,應該這次必執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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