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ow70: 你好了啦,整個冤獄就是從朱在公開法庭翻供 23.106.248.251 09/16 06:30
→ vow70: 才大翻轉的,北檢以為的關鍵證人都是推測的 23.106.248.251 09/16 06:31
→ vow70: 朱親口說他當時根本不在場,不知道在談什麼 23.106.248.251 09/16 06:32
→ vow70: 這叫對價,對你個大頭啦,那凡是有從政府獲 23.106.248.251 09/16 06:33
→ vow70: 利都不能捐給執政黨囉,可惜的是事實相反呢 23.106.248.251 09/16 06:33
→ vow70: 不僅能Y大賺,還能捐執政黨政治獻金 23.106.248.251 09/16 06:34
推 pandp: 那這樣企業捐政黨就不行啦,哪個企業沒有 1.172.41.210 09/16 06:34
→ pandp: 用到政府服務 1.172.41.210 09/16 06:34
我真佩服小草睜眼說瞎話的本事!問題不再於企業能不能捐款給政黨,而是你公務員就
不能收錢這麼簡單的道理聽不懂?一直要鬼扯硬ㄠ?
徐永明的案子不就告訴你了,公務員對私人要求捐助政黨政治獻金,不管有沒有違法
行為,都構成收賄好嘛!而他更慘的是人家錢也沒捐,會也沒開就被判七年四個月,KP
的民眾黨可是扎扎實實地收了小沈210萬的政治獻金ㄟ,對比徐永明七年四個月,他被
判更高也不足為奇。
更別提二封簡訊都清楚提到小沈給錢這件事,還有560,這就是妥妥的收賄罪,差別
只在於有沒有違背職務而已,小草法盲不要在這邊硬ㄠ了好嗎?
2020年4月: 朱亞虎傳訊李文宗:「小沈十分小氣的捐210萬(七人、依規每人30、)要用我
的名字、但是我絕對不會領情省稅
、必須向您說明、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
困擾、而我也絕對不會在以後任何事來麻煩您來做、因為我會嚴守分際及道義更不會傷到
市府團隊,那曾經是我鍾愛的團隊!」
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
這都是白紙黑字的簡訊,怎麼賴也賴不掉,別在那胡扯什麼翻供不翻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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