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被申請註冊商標
申請人是交通部公路局
比較奇怪的是商品類別與服務名稱:
035
文教用品零售批發;文具零售批發;玩具零售批發;食品零售批發;衣服零售批發。
032
包裝飲用水。
030
冰;食用冰;冰淇淋;冰品;甜點;米果;月餅;烤布蕾;餅乾;奶油餅乾;曲奇餅乾;
米餅;鳳梨酥;蛋糕;海綿蛋糕;雞蛋糕;車輪餅。
028
氣球;拼圖玩具;組合玩具;比例模型組件(玩具);玩具模型;派對氣球;玩具;具教
育性質遊戲器具;桌上遊戲器具。
025
衣服;工作服;休閒服;運動服;運動衣;制服;運動衫;襯衫;T恤;圍脖;頭巾;運
動帽;帽子;襪子。
021
杯;碗;筷;碟;紙杯;飲用容器;餐盤;餐具(餐刀餐叉餐匙除外);便當盒;馬克杯
;玻璃製裝飾品;水晶製裝飾品;陶製裝飾品;瓷製裝飾品;琉璃製裝飾品;玻璃製擺飾
品;水晶製擺飾品;陶製擺飾品;瓷製擺飾品;琉璃製擺飾品。
018
錢包;手提袋;購物網袋;可重複使用購物袋;便當袋;名片皮夾;名片匣;傘;皮包;
背包;旅行袋;自動傘;拐杖傘;傘套;雨傘。
016
印刷品;書寫用紙;事務用紙;卡片;便條紙;明信片;記事本;著色本;月曆;週曆;
照片(印刷物);畫;平版印刷藝術品;筆座;書夾;資料夾;筆;書寫用具;筆盒;海
報。
不過還好英明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經給予「核駁先行通知」
理由大致是:
商標「僅由其他不具識別性之標識(例如公共地名)所構成者」,不得註冊。
本件商標圖樣係僅由「淡江大橋」所構成,因跨越淡江且鄰近淡水地帶,故以該橋鄰接淡
水地區為命名之橋名,消費者可以清楚認知其所在之地理區域或位置,易使消費者與指定
商品來源地或服務提供地產生聯想,以之作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第16類全部商品,給予消
費者的印象,通常只是商品與該地理區域有所關聯的說明,用以表示商品的製造地、生產
地、設計地、商品的商業來源地,而非識別來源的標識;或商標整體予消費者的印象,僅
表達「純粹地理意義」或「地理位置指示」之描述性標識,不具商標識別性。
交通部公路局原本想通吃淡江大橋的觀光財
結果被經濟部智財局打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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