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坦克陳玉珍提案立院國會助理除罪化之外,更進一步提出地方民代也適用!以後由議員
來發放!!不受貪污以及刑法規範。
哇靠全台灣最多縣市議員的不就國民黨,這下貪污合法化,免除刑法規範,一人當選全家一
起來領薪水的大時代是不是要來了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71242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盼將「立委助理費除罪化」,引發軒然大波。而除了針對立委,陳也
就地方民代部分提出修法草案,比照立委的「補助費」,由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撥予議員
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議員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補助費、助理春節慰勞金及法定負擔
費用;且如何運用不受貪污罪及刑法規範。
現行法案第6條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得編列議員助理補助費,補助各議員聘用助理
;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32萬元,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
超過16萬元。以前項助理補助費補助聘用的助理,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6人,縣
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2人。
草案第6條修改為,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置助理若干人,由議員聘用。補
助費用由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撥予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議員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
助理補助費、助理春節慰勞金及法定負擔費用。
其立法說明則指出,近期司法實務認為公費助理費用並非實質補助立委或議員的費用,而屬
公費助理的薪資,已背離立法原意,應於法律明確規範,以矯正司法實務錯誤的法律見解。
各議員就所有權歸屬於其的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及運用妥當與否,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
屬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之規範範圍。
事實上,對於陳玉珍所提「立委助理費除罪化」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國會助理工
會已發布聲明嚴正反對,強調此舉等同立委以廢除公費助理方式自肥,讓助理勞動權益向後
倒退數10年,呼籲立法院立即停止此一修法。而陳玉珍所提讓地方民代「比照辦理」的相關
修法,勢必也將引發熱議。
----
Sent from BePTT
推文討論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