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郝柏村有不副署前例 吳:有討論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12-09/1008731 2.新聞來源︰ Newtalk 新頭殼 3.完整新聞標題: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郝柏村有不副署蔣仲苓人令前例 吳思瑤:黨內當然有討論不副署法律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憲法規範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副署。而過去也曾發生時任行政院長郝 柏村拒絕副署總統李登輝任命蔣仲苓「一級上將」。對於有親綠學者建議行政院長不副署財 劃法,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今(9)日表示,黨內當然有討論,請給給行政部門多一點 時間討論。 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 部會首長之副署。不過,1992年總統李登輝要晉升蔣仲苓為「一級上將」,遭到時任行政院 長郝柏村拒絕副署。後來,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二項增定,「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 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 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不過就於不副署法律案部分,近代台灣民主憲政史上都還沒發生過。但部分親綠學者主張總 統有不公布、或行政院長有不副署法律權力。東吳大學特聘教授張嘉尹引用德國虛位總統多 次拒絕簽署國會通過法律表示,因為現在的立法院就非正常狀態。總統公布法律的義務,必 須跟守護憲法的權利去做權衡,找到一條防止立法院毀憲的出路。而政大教授林佳和也認為 ,行政院長當然可以不副署,只是何時該這麼做。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在立法院否決他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後表示,「不經正常議事程序、違 反議事倫理的任何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 對此,吳思瑤說,行政院是受害一方,加害者就是違憲上癮的立法院,從這個事件本身,到 底是不副署或不執行,就是回到事件本身,這個立法院確實已經毀憲亂政造成政務窒礙難行 、憲法法庭癱瘓,造成現在憲政困境。 吳思瑤說,不管是不副署、不執行在憲政論理上都有其依據,很多憲法學者也熱烈討論,她 認為,兩者在憲法都站得住腳。只是不副署部分它可能創造了新的憲政慣例,但不執行過去 也有前例存在,到底要選擇那個途徑,她相信行政部門還在積極的研議討論。所以,給行政 部門多一點時間。 至於不執行部分的前例,吳思瑤說,包括之前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暫停退俸遞 減,雖然經過三讀,但政院已經提出釋憲,但憲法法庭被癱瘓,在釋憲還沒有結果前,暫時 不執行。 至於黨內是否已經討論不副署、不公告的可能,吳思瑤說,當然有。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國民黨軍系領頭郝柏村, 當行政院長任內就有不副署的案例了。 立法院亂立法, 當然行政院長也可以不副署。 如果以後每個立法院立的法都不副署, 立法院就變成資政,只有建議的功能。 要通過法律是不是? 請在野黨坐下來好好跟執政黨談, 全部人都要妥協, 沒有只要行政權退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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