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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柏村有不副署蔣仲苓人令前例 吳思瑤:黨內當然有討論不副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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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範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副署。而過去也曾發生時任行政院長郝
柏村拒絕副署總統李登輝任命蔣仲苓「一級上將」。對於有親綠學者建議行政院長不副署財
劃法,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今(9)日表示,黨內當然有討論,請給給行政部門多一點
時間討論。
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
部會首長之副署。不過,1992年總統李登輝要晉升蔣仲苓為「一級上將」,遭到時任行政院
長郝柏村拒絕副署。後來,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二項增定,「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
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
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不過就於不副署法律案部分,近代台灣民主憲政史上都還沒發生過。但部分親綠學者主張總
統有不公布、或行政院長有不副署法律權力。東吳大學特聘教授張嘉尹引用德國虛位總統多
次拒絕簽署國會通過法律表示,因為現在的立法院就非正常狀態。總統公布法律的義務,必
須跟守護憲法的權利去做權衡,找到一條防止立法院毀憲的出路。而政大教授林佳和也認為
,行政院長當然可以不副署,只是何時該這麼做。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在立法院否決他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後表示,「不經正常議事程序、違
反議事倫理的任何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
對此,吳思瑤說,行政院是受害一方,加害者就是違憲上癮的立法院,從這個事件本身,到
底是不副署或不執行,就是回到事件本身,這個立法院確實已經毀憲亂政造成政務窒礙難行
、憲法法庭癱瘓,造成現在憲政困境。
吳思瑤說,不管是不副署、不執行在憲政論理上都有其依據,很多憲法學者也熱烈討論,她
認為,兩者在憲法都站得住腳。只是不副署部分它可能創造了新的憲政慣例,但不執行過去
也有前例存在,到底要選擇那個途徑,她相信行政部門還在積極的研議討論。所以,給行政
部門多一點時間。
至於不執行部分的前例,吳思瑤說,包括之前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暫停退俸遞
減,雖然經過三讀,但政院已經提出釋憲,但憲法法庭被癱瘓,在釋憲還沒有結果前,暫時
不執行。
至於黨內是否已經討論不副署、不公告的可能,吳思瑤說,當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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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軍系領頭郝柏村,
當行政院長任內就有不副署的案例了。
立法院亂立法,
當然行政院長也可以不副署。
如果以後每個立法院立的法都不副署,
立法院就變成資政,只有建議的功能。
要通過法律是不是?
請在野黨坐下來好好跟執政黨談,
全部人都要妥協,
沒有只要行政權退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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