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第77條: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靠杯XDDD
鄭麗文主席在東吳的演講說
「兩岸同屬一中」
這不就是實質上說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兩岸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思嗎
符合第一個「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
最近好幾個法案被判違憲
還用憲訴法修惡和杯葛提名
癱瘓憲法法庭 實質干預司法權
再加上擴權去違法編列預算
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也是毫無疑問的符合
國民黨是不是故意要挑戰看看
憲訴法的解散條件啊
做到真正的還權於民、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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