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新聞
京華城案法官江俊彥當庭諭知柯文哲以及其他幾人
3/26必須到庭聽判,否則得強制拘提
上一個有此待遇的是鄭捷嗎?
該不會重判後直接收押吧= =
目前觀看重點:小沈1500收賄罪是否成立
對阿北不利:
1500說法不一
先說是時間,後來被Excel證人們打臉是金額,改說檔案不是他灌的,後來法官採用硬碟
,也質疑柯屁為什麼檔案200是錢,1500就不是錢?
柯屁則是改稱不知道 不知情
另一個不利則是共犯橘子畏罪潛逃
對檢方不利:
沒有阿北拿1500的畫面,即使朱亞虎210萬,建照、小沈助理提款1600萬時間序都對的上
,但是沒有直接一刀避命的畫面
326可以法庭直播特寫阿北的帥臉嗎?
一定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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