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副署不執行」= 行政院自行暫時處分?

法律公告副署後,不就生效了 結果行政院說不執行 那不就等於代替憲法法庭判暫時處分? 行政院到底哪來的權力判法案暫時處分? 而且反砍年金這個案子 既沒有暫時處分的急迫性 執行後也沒有不可恢復的危害 發錢違憲,之後再收回來就好 反正公務員未來的退休金都在政府手上 判違憲後再收回來 (少給) 有多難? 根本沒有不可恢復的危害 什麼時候行政院可以自己暫時處分了? 而且暫時處分的正當性一個也沒有

推文討論 14

1F TSMCfabXX 12/26 12:42
2F yling5518 12/26 12:25
不要尊重立院
3F yling5518 12/26 12:24
先改選立院,2028再選配合立院的總統
4F cttw19 12/26 12:23
只好請大法官釋憲了
5F yling5518 12/26 12:25
憲法沒規定立委跟總統一定要一起選吧
6F colchi 12/26 12:24
懷念以前的老梗「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7F heyhey00007 12/26 12:27
我覺得立院能自籌財源就真的很厲害
8F andyboy314 12/26 12:33
搞清楚 黨就是正當性
9F yling5518 12/26 12:25
讓立院大選先總統大選,再問候選人要
10F HsiangFly 12/26 12:23
藍白叫你吃屎你也會去吃
11F yling5518 12/26 12:24
各種花式表演,沒關係,2026倒閣,2027
12F TSMCfabXX 12/26 12:42
有青鳥民意支持
13F addbot1024 12/26 13:11
紅牌重機上高速公路表示:First time?
14F andymi 12/26 12:23
行政院不撥款而已 立法院可以自籌財源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