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AI認為1500不成立

根據您提供的司法院新聞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金訴字第 51 號判決),針對 「1500 法官會認可嗎?」這個預測題目,開獎答案是:法官「沒有」認可這筆 1,500 萬 的收賄事實。 法官的認定理由 新聞稿中針對此部分的說明非常明確: 「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部分,因此部分除柯文哲於excel檔案自承的『審判外不利 於己之書面陳述』外,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不能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 簡單來說,在法律實務上,即使有 Excel 檔案的紀錄(被視為審判外不利於己的陳述 ),但因為檢方沒有提出其他足夠的「補強證據」來交叉佐證這筆款項的確切金流或對價 關係,基於證據法則,法官最終並未將這 1,500 萬元認定為收賄事實。 可以發獎金了吧 AI認證的不算

推文討論 13

1F smik 03/26 17:45
1500萬就卡在橘子
2F kducky 03/26 17:46
下法官沒有自由心證空間
3F edwin11017 03/26 18:00
不是貪污收賄
4F s891510 03/26 18:32
判下去爭議會很大 所以灌在210那邊
5F apple94 03/26 17:59
6F s891510 03/26 18:32
法官八成會認為1500是賄款 但沒直接證據
7F garby 03/26 17:50
等橘子回來助攻二審上20年
8F kducky 03/26 17:46
該都蠻清楚的 就是法律直接限制這種情況
9F edwin11017 03/26 18:00
法官只說證據補強不足 沒說這1500萬
10F bread220 03/26 17:45
嗯好謝謝
11F etset 03/26 17:45
橘子會回來救柯文哲嗎
12F kducky 03/26 17:46
等判決書比較穩 不過這段話學過刑訴的應
13F apple94 03/26 17:59
這比較接近法官認為有,但法律上要判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