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官該立即撤銷貪污犯交保,立即回籠

貪污犯7000萬交保、戴電子腳鐐 聲請解除限制住居的原因是要照顧媽媽 結果四處興風作浪、自導自演受虐兒戰術 這時交保的理由就不復存在 請高院法官立即撤銷貪污犯保釋,立即回籠!

推文討論 12

1F GAOTT 04/18 12:36
不能撤不能撤 撤了就要選贏了= =
2F GABA 04/18 13:28
吃飯合照是在看不起誰?
3F turst 04/18 12:31
土城有免費三餐可吃 阿比最愛
4F dodomessage 04/18 12:30
扁適用。柯屁是有二審上訴權力的。
5F quid1121 04/18 12:29
支持!! 貪污犯還想蹭媽祖繞境吃免錢
6F Madridtop 04/18 12:46
桃園胖子燦啪啪走還不用帶電子腳鐐呢
7F dodomessage 04/18 12:30
趴趴走不犯法
8F TsmcEE 04/18 12:27
阿扁表示 洗累靠?
9F Hohenzollern 04/18 12:30
龜山監獄永遠都是柯文哲的避風港!
10F dodomessage 04/18 12:30
可憐 您的論述其實還真的只有陳水
11F CenaWang 04/18 12:27
同意!在外面只會被攻擊 在土城最安全
12F miler22020 04/18 12:32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