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類似之前數位中介法的概念:
定義了臺灣國自己的境外敵對勢力,
然後把自己的政黨政治勢力的損害歸咎到
國安身上-----
光是在野意圖讓閩南政黨的政治勢力受到
損害的言論,
然後出動行政權把你定調成是境外敵對勢力
的介入也就是 閩南臺灣國的天敵 :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樣你就已經被定罪了。
後果是罰錢+被限制言論
然後閩南政黨的法西斯議員還用
言論自由的界限大帽子來混淆跟綁定
[閩南政黨的政治勢力 綁定 國安 ]這個概念。
不過邏輯上好像沒有錯:
閩南的臺灣國的國家安全 不就建立在
閩南的臺灣國的政黨勢力上面嗎?
反正他們是法西斯(全稱:閩南大臺灣民族主義的法西斯)
法西斯不民主,種族利益至上,難道不就是
符合法西斯的定義嗎?
唉,但是感覺立法院的辯論還是很不犀利。
在國安這頂大帽子前,沒有法感的人,
好像的確很容易被唬住。然後行政院
等同於法院,將可以查封與下架他們認定為有
國安問題的言論。
推文討論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