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有個有趣的地方
就是這張合約最後被證明是白手套AB約
那影響的是Leonard的前一份合約還是現在這份?
因為他兩份折扣合約其實都有很好的解釋
而代言約又覆蓋了2張合約
第一份合約,老實說是雙贏。
因為Leonard簽約的時候還在躺
所以我們先順一次他跟快艇的所有合約
19年自由球員,跟快艇簽2+1 (Max) 當時cap是109M 所以他簽了30% , 對快艇來說,兩份(還有PG)頂薪對齊年限,也非常合理
然後即使2年只打了109場 ,他21年還是爆了 ,整個22-23賽季都受傷
21年8月的時候,Leonard沒有選擇先簽1+1 ,隔年利用full bird簽5年
這張合約搭配代言約,就是最被人詬病的地方
不過對快艇還是對Leonard本人都算是邏輯自洽
首先就是他的實質損失不是5年235 剩4年176
因為都是35% 即使考慮隔年薪資開始每年漲10% 他損失也沒有想像中慘烈
並不是AD差一年領35%這種
但老實說這個差額非常耐人尋味
https://i.imgur.com/rYz0GSq.jpeg
因為即使是IF線 ,即24年簽3年頂
Leonard的損失「剛好」差不多28M 的26M
如果考慮每年薪資空間都漲滿10%
還這麼剛好就是28M
一定是剛好的對吧?
至於實際拿的更少,看你怎麼解釋都可以
可以怪他出勤率(但這個很奇怪,因為扣掉第一年本來就知道的缺陣,他實際上2年打120場已經是17年中腳後的新高了 )
也可以陰謀論 單純看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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