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廢死但給與犯人自殺的權利,可以嗎? @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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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要我說,我覺得教化死刑犯9成以上都是無用功

而那一點點機會,也比不上他回歸社會產生的風險(為了教化所以一定要回歸社會,這是再
教化理論的基礎之一)

也就是好處小於風險,所以根本不用去試著教化

所以我是廢死+終身不得假釋派

但是啊,很多人會反駁說,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更痛苦,更貶低人性尊嚴,更是一種酷刑

那我有個想法

如果廢除死刑,改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但當犯人極度痛苦的時候,可以簽切結書主動赴死

死亡的方式也給他選:槍擊、毒藥、砍頭、電椅等,或是有特別需求可以呈交法院申請

這樣犯人的死亡完全出於自願,就沒有人性尊嚴的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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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yling5518: 來沒傷害,該放出來了 04/26 10:56
2Fscimonster: 公務員可以賺外快 又能伸張正義 04/26 10:45
3Fyling5518: 另外終身不得假釋 個人覺得是屁話啦, 04/26 10:56
4Fyling5518: 嗎?不可能的事 04/26 11:31
5Fdaleptt: 死囚擂台 贏的才有明天的早飯 04/26 10:46
6Fyling5518: 照顧過老人的都知道要幫老人把屎把尿, 04/26 11:31
7Fyling5518: 等到罪犯80歲腿麻走不動時就有人說放出 04/26 10:56
8Fyling5518: 終身監禁最後是要監獄管理員把屎把尿 04/26 11:31
9Fscimonster: 而且喜歡殺人的公務員也能得到樂趣 04/26 10:45
10Fscimonster: 說不定會增加公務員報考數量 04/26 10:45
11Fyling5518: 不行,到時候獄方會被說虐囚 04/26 10:40
12Fjetalpha: 加一條被害人家屬買兇殺人無罪不就得了? 04/26 10:42
13Fscimonster: 被害人家屬僱用公務員執行死刑無罪 04/2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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