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07/16 零時起 不得散布評論 罷免相關民調 @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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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這種事 每次都要我提醒
這屆板主真的跟阿比一樣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53 條

1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
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2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
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但參選之政黨、候選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
推估者,不在此限。

3 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
、評論或引述前二項資料。

意即 07/26 罷免投票當日
選前十天 也就是 07/16 零時起 開始
望周知


        
1FRrrxddd: 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7/14 22:01
2FRrrxddd: 問馬囧 07/14 21:51
3FSupasizeit: 小草佔領耶 07/14 22:03
4FRrrxddd: 往前十天啊 到時候再發 07/14 22:00
5Ftwpost: 第二批的呢? 07/14 21:59
6Fperry52: 調, 可以當風向球 XD 07/14 22:04
7Fgreedycyan: 馬囧2000真的是mvp 07/14 21:54
8FTWTP2018: 今天才14放8下9再出乃選啊笑屎洨豬豬i74 07/14 21:57
9FBerotec: 不排除提告 07/14 22:03
10Fgooglexxxx: 中國應該一堆帳號會自殺 07/14 21:53
11Fperry52: 其實這十天內可以趁機發佈第二批人的民 07/14 22:04
12Facln0816: 哭啊 司法不公 07/14 21:46
13FSupasizeit: 意思是不能罵國民黨? 哇噻 這樣會被 07/14 22:03
14Fpandp: 這規定其實蠻沒意思的 07/14 21:50
15Fs81048112: 馬:會贏喔 07/14 21:53
16Fsamarium: 馬英九靠這個搞掉宋楚瑜耶 07/1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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